近期,永仁县纪委重拳出击向领导干部收送“红包”行为“亮剑”,查处了一起领导干部在工程项目验收中收受“红包”的违纪行为,7名领导干部因收受工程老板送的“红包”问题被严肃处理。
经查:2014年12月2、3、4日,永仁县移民局在组织观音岩电站永仁县白马河、拉姑、昔丙3个标段库底清理工程项目的县级初步验收工作中,参与工程的验收7名党员干部分别接受了3个标段库底清理工程项目老板以信封封装人民币的方式送的1200元、1000元和500元不等的“红包”违纪行为。永仁县纪委分别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和行政问责的方式进行了严肃处理,7名领导干部所收取的礼金全部按规定登记上交永仁县廉政专户。一是县纪委对永仁县移民局副局长、观音岩电站永仁县白马河、拉姑、昔丙库底清理项目分管领导、3个标段项目验收组负责人刘寿在验收过程中3次收取“红包”现金人民币1200元礼金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县纪委给予县经信局主任科员宋应祥(抽调到县移民局)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中2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500元礼金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给予县移民局副主任科员尹宗元,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中3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1000元礼金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给予永仁县财政局主任科员李春梅(抽调到县移民局)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中3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1000元的礼金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给予永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强,在项目工程验收中3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1200元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给予永兴乡党委副书记陶先荣,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中3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1200元礼金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三是责成县移民局党组给予永仁县财政局科员孙云川(抽调到县移民局)在参与项目工程验收中3次收受老板“红包”现金人民币1000元礼金的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通过严肃查处这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