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深化“三转”,回归主业,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继续深化和巩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扎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全州住建系统排查项目483个、监理企业6家、招标企业6家、招标代理企业4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4家;发改系统排查项目60个;水务系统排查项目11个;农业系统排查项目7个;工信委排查项目20个;环保部门排查项目4个,对在建工程25项和6个建筑、招标代理、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调研检查。经查,自2012年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住建、交通、水务、财政等部门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均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未发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的情况。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认真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全州140个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征用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社保资金。州扶贫办派出4个检查组分两次到各县,检查了2013年度14676万元、2014年度34311.6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位和安排使用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州扶贫资金实现了“两个100%”,即:2013年、2014年全州各项扶贫资金100%投向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资金使用率达到100%。未发现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情况。州民政局对2013年、2014年救灾资金分配、拨付、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其中,2013年度上级部门下达给怒江州救灾资金173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4966万人,2014累计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859万元、救助受灾9.2082万人。未发现违规使用救灾资金情况。州人社局及时查处了1起既领取养老金又领取失业金的事例,及时追回1.183万元失业金。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情况,明查暗访45次、覆盖275个单位,监督检查97次、覆盖391个单位,全面检查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放“红包”、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全州4813名副科以上干部(其中厅级领导干部31名)签订《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484个单位作出不用公款收送“红包”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现单位和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情况。
严禁违反党的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监督,对3个县委和36个州直单位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责令评议结果低于80%的12个州直单位进行整改;对14名列为处级干部考察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委托审计部门对10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和跑要、说情、拉票等突出问题治理,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治理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截至目前,未发现违反党的人事纪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