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玉龙县委政府出台了《玉龙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抓好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政府印发了《玉龙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明确了“六个严禁”分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领导、主责部门及责任单位。承担“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7个主责部门,分项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制订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从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下旬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起,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牵头领导、各主责部门负责人做到严格要求、敢碰矛盾、敢于担当、突出实效,既带头搞好自身整改和本系统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又严格抓好全县面上的整治工作,督促其他部门抓好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经整治,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行为,同时,玉龙县严格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015年以来,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2件、收缴罚款1603718.66元、诫勉谈话2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不存在对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情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对近3年下拨到各乡镇的救灾资金1253.8万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医保和社保资金的专项检查整治,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贪污、套取、骗取等违规行为;未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现象,并对不收送“红包”作出承诺,全县共有91个单位、106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在整治过程中,玉龙县纪委监察局在做好“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的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好“六个严禁” 专项整治工作,并实行分类指导,把经常性的跟踪监督与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在监督中加强指导,对群众反映较多、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或有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和部门及时进行责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情况,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到位。各主责单位制定完善了工作汇报、督查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督办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抓住重要节点、重要环节,严明纪律要求,组织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专项整治以来,组织了22个明察暗访组110人次,开展明察暗访11次;组织专项检查组37个,检查单位89个;在“五一”节、端午节期间,把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督查与作风纪律督查相结合,共抽调67人组成15个督查组,重点围绕节假日值班情况、公车管理、公款消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六个严禁”等方面进行督查,共深入17个乡镇(办事处)、72个县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六个严禁”的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7名领导干部和违反值班纪律的6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对7家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约谈。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今年来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举报48件,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转立案5件;全县共立案党政纪案件8件、16人,其中涉及乡科级9人;共审结党政纪案件7件13人。(木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