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澜沧县已有5人因违规收送“红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年初,制定下发了《澜沧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化治理“红包”问题的监督检查机制,仅2015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累计组织相关明察暗访组 69 个,组织相关监督检查组 81 个。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县1385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字承诺不发送和接收“红包”以及76个部门(单位)承诺不用公款收送“红包”。与此同时,设立廉政专户,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将确属无法退还的礼金、贿金,及时、主动、全额缴存入廉政专户。
澜沧县将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和县委的具体规定,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针对单位和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以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通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