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通市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建立问题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各级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查找“六个严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具体。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分析查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每一项专项整治认真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并报同级纪委备案。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能够通过问题台账主动、如实报告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到位,可以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于存在问题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或者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加快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范。各级各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针对办案、巡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作出刚性的制度程序规定,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弹性空间。围绕解决权力寻租问题,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项目决策、审批、实施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完善扶贫、救灾、社保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资金审批、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监管,堵塞制度漏洞,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围绕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进一步完善收送“红包”礼金方面的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围绕解决用人不正之风问题,建立健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权威。同时,加快简政放权,推进政务公开,用制度的刚性约束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各部门对查找问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群众举报、各主责部门移送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的,将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同时,要把主责部门和各级各部门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