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着力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6 16:18:01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纪委监察局作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全面认真履行责任单位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积极配合主责单位开展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明确职责,坚决防止工作越位、错位、缺位

在认真学习省州下发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职能职责,保证工作开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牢固树立“纪委不是党内公检法,纪检工作不全是抓贪官”的理念,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破凡是开展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包打天下”、“眉毛胡子一把抓”、“事事都要管、事事都管不好”的不力局面,找准定位,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立起来、管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通过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到位。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正人先正己,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

在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职责的同时,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杜绝“灯下黑”。成立了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日常事务。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让纪检监察干部对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了然如胸。州纪委监察局35名处级、23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用“一诺千金”的誓言向组织承诺“不违规使用社保基金”。切实做到自查自纠,近年来,州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干部职工的“五险一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骗取社保资金的行为,也未涉及对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监管的情况。

强化监督执纪,务求取得实效

州纪委监察局始终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办法,弛而不息纠“四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开展督察工作。州纪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实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深入州人社局和4县进行督察调研,对州县“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先后进行了4次工作督察,有力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州监察局与州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3日、4日对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卫生局、州人口计生委责任单位及六库镇贯彻落实《怒江州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成立工作机构,依据行业特点认真自查自纠,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第一轮自查,发现两起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医保费用案件:参保职工李某某违规报销医保费11.4万元;参保职工张某某用假发票谎报1万多元医保费用,由于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问题,未予以报销。目前,已责成兰坪县人社局报请兰坪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处理。

下一步工作中,州纪委监察局将严格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严明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督促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使用部门履职尽责,对不依法办事,推诿扯皮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