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昆明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行动。昆明2823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全市125个单位及其下属2766个单位作出承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并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对部分县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近日,昆明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并制定6项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深查问题线索 在前阶段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深挖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未经上级批准以各种奖励名义发送“红包”等问题线索;从案件查办、巡视反馈、廉政谈话、信访(网络)举报等渠道梳理发现问题线索。
主动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期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过去因各种原因发送“红包”和未能拒收、退还“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必须立行立改,限期向组织报告。对未主动报告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进行党政纪立案查处。
拓展举报渠道 协调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在开展项目督察、执行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同时,主动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社会监督员邮箱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跟踪调查处理。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设立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邮箱。要求各级各部门也要设立公开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及时进行办理和查处。
严格责任追究把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力度;适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财务检查,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对违规收送“红包”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公开曝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中敷衍塞责、走过场,自身未查找出问题而被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发生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完善监督机制把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围绕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完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处理办法和上交“红包”登记处置制度,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形成威慑,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制度,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据可查,防止走过场、敷衍塞责。一是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包括文件依据、领导批示、安排部署、会议研究、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签订承诺、督促检查、统计汇总、上报材料等内容;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包括:问题线索来源、原始证据、拟办意见、查找问题、办理结果、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过程和流程痕迹,实行一线索一台账,并形成问题线索清单。三是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包括整治依据、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整治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备注销号,以及建章立制、“红包”处置等内容,实行一问题一台账,并形成问题整治清单。整治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台账建立、资料归类、内容更新、统计汇总和资料报送等,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建账不积极、不规范、事项遗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