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曲靖市打出制度、宣传、承诺、督查系列组合拳,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营造“红包”无处可送、无人敢收、无地藏身的良好政治生态氛围。
出制度重拳,正风肃纪“有依据”。曲靖市从制度层面构建拒收拒送“红包”的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曲靖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扎实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出宣传重拳,打好廉洁“强心针”。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全市各县(市、区)借助党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LED滚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公布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文件、制度等信息3000余条,动态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富源县将专项整治“红包”情况在《富源时政》报纸、富源县电视台、《富源潮》杂志上宣传报道;陆良县《“红包”专项整治向股所级干部延伸》的文章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报道。各县(市、区)通过正面典型学、集中讨论学、警示教育学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宣威市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到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罗平县将《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专题,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对县住建局房管所、县水务局等单位违规发放“红包”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沾益县、陆良县、会泽县设立廉政账户,宣传引导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自觉抵制送、收“红包”行为,2015年以来,沾益县共有8人主动上交礼金“红包”共计21000元。
出承诺重拳,严格执行“不打折”。按照《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各单位签订单位承诺书,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个人承诺书,作出不发送和收受“红包”的承诺,承诺情况向市纪委报送备案,实现公开承诺全覆盖。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采取新举措,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如,陆良县将承诺范围延伸至基层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全县1010名股所级干部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作出拒收送红包承诺。师宗县将整治工作向普通职工延伸,全县4000余名干部职工立下“军令状”拒绝收送“红包”。马龙县建立科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将婚丧喜庆事宜、上交礼品(礼金)等事项纳入个人报告事项,实行信息化管理,全县722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罗平县对全县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公开承诺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截止目前,全市共有267部门(单位)、14504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以及相当于科级以上)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承诺率达100%。
出督查重拳,严肃惩戒“不含糊”。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实现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治理常态化为目标,设立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麒麟区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等作为监督员,对专项整治收送“红包”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各县(市、区)建立了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参加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了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节日前后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资金来源。市、县两级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行为。2015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治理监督检查228次,检查单位452个(次)。通过督查,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案件8件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