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楚雄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全州共有12727名科级以上干部作出承诺,48人主动上交“红包”,上交金额29.02万元。
迅速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通知后,楚雄州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通知》,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同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制定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增强纪律意识。全州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加大对《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开展承诺,增强思想自觉。及时组织开展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开展严禁收送“红包”承诺,大姚、武定等县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还通过电视公开承诺,全州共有1035个部门(单位)、1272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
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州纪委派出5个明察暗访组,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纳入明察暗访的内容,抓住州庆、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明察暗访。围绕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以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全州共对551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对756个单位(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自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