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1387个单位承诺不发送不接受“红包”15092人主动向组织写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5-14 09:38: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曾一度泛滥成灾难以治理的收受‘红包’问题,虽是积重难返,现在却不见了;以往人们谈起收受‘红包’可谓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现在再谈收受‘红包’却是谈虎色变,人人喊打。真没想到会产生如此好的效果!”这是4月27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州级部门党政一把手在“六个严禁”工作座谈会上人们由衷的感叹。

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杜良以各种名义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3.84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这是近日全州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13人、受到党纪处分8 人被通报的典型案件之一。

“五一”前夕,大理州结合在全州深入开展的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州级部门和国有企业党政“一把手”进行座谈,共同探讨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和遏制收受“红包”问题,这是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关键节点再一次向各级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近期,大理州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严禁收受“红包”为突破口,大力整治“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州1387个单位承诺不发送不接受“红包”,15092名副科以上干部主动向组织写出承诺书,决心从自己做起,做廉洁从政的带头人。

3月17日,州纪委下发了《大理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了便于监督,加大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参与度,4月17日,大理州纪委与州委组织部在《大理日报》联合发出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六条禁令,即:严禁以争取资金、项目为由用公款送“红包”;严禁以上级部门和领导关心支持为由用公款送“红包”;严禁以部门之间配合支持工作为由用公款送“红包”;严禁在节假日用公款送“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生病住院等事宜收送“红包”。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六条禁令的领导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先免职,再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在此基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全面督促、个别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州直各单位也分别组织力量对本县市、本单位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目前,大理州共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13人,受到党纪处分8 人。 (尚京云  邹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