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抓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1 10:19:43   来源:大理州纪委

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过程中,宾川县坚持专项整治不松懈,通过抓实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系列工作促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教育为先,提升意识。一是坚持教育引导。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进行专项教育。要求全县85个参学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筑牢各级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明确整治内容。将全县领导干部收送“红包”范围准确界定为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规定,给予或者获得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便于抓重点、强突破、取实效。

制度为本,刚性约束。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坚持“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检查,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重要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开展承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84份,积极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填写严禁收送“红包”承诺书1019份,向组织承诺严守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承诺,发挥表率作用,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为纲,确保实效。一是构建大监督格局。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全力构建宣传教育、个人承诺、监督检查、明查暗访、问责处理、整改落实“六位一体”监督格局,扎牢监督制度笼子。二是确保监督实效。由纪检监察机关、发改、财政、审计部门采取全面督促、个别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情况开展明察暗访4次,截止4月,3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和违纪资金5.9万元。

职责分明,协同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主要领导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务求实效。二是分工协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统计上报有关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专项整治中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由县财政局对各乡镇、县级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移送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县审计局负责严禁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的审计监督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实施等过程中严禁发送和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强化正风肃纪、转变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凸显专题教育实效。( 果文杰、杨秀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