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怒江州纪委、怒江州监察局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农业局党委高度重视,由党委书记和玉明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要求结合当前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和农业农村工作及农业部门的实际,由州农业局纪委负责,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职责,逐一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按时向州纪委上报。
州农业局纪委结合农业工作部门实际,制定怒江州农业局《关于在全州农业系统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农科局、局各站所,加强组织领导,引起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员,按照省委和州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和承诺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承诺工作,并将相关表格按要求实事求是统计填写后上报。
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州纪委监察局的要求,采取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公开承诺、监督检查的方式,重点整治全州农业系统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位),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对应行政职务副科级人员也纳入作出承诺人员范围,并进行登记造册。将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886——3622911。
到目前为止,怒江州农业局组织开展了对局机关13个科室、14个下属站所,一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4个县7次深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以及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行为。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局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承诺,共有7名处级干部、44名科级干部、102名专业技术人员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书共153份;州农业局下属14个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承诺不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用公款发送“红包”的承诺书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