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节假日用公款送‘红包’,严禁借婚丧喜庆、生病住院等事宜收送‘红包’……”近日,洱源县纪委、洱源县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了这份全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条禁令》,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深化思想认识,带头廉洁自律。
洱源县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把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纳入全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采取有力举措,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洱源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的少数”,将整治重点界定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
开展书面承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全县各镇乡、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承诺严守纪律,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截止3月25日,全县涉及专项整治的73个单位、781名领导干部均填写了承诺书。
认真自检自查。与开展书面承诺同步,全县73个单位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对本镇乡、本部门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形成了情况报告。同时,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实施专项抽查。抽调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等20个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县级重点部门开展了专项抽查。采取查看会议记录和会计账务、个别走访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上述单位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收送“红包”行为的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重申了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重要性。(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