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五措并举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4-14 10:10:14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年来,富民县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之一,由县纪委牵头,五措并举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富群办〔2014〕34号)、《中共富民县纪委关于印发〈富民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富纪字〔2015〕15号),把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围,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的长效机制

加大宣传教育。把学习严禁收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通过到看守所、警示教基地参观、观看电教片、剖析通报典型案例等,组织全县全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接受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县各级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纠,要求按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红包”。目前,已有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春节期间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红包1000元,按要求存入纪委廉政帐户。同时,组织71个县级单位、4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拒收“红包”礼金承诺活动。

加大监督检查。在节假日盯住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对涉及人事安排、资金使用和物品采购等易发生收送“红包”行为的风险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参加的日常检查制度,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节日前后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资金来源。同时,将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为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富民县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开展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