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35项措施强力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3-23 15:31:4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云龙县印发《云龙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出35项整治措施在全县深入就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 “六个严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的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村级(社区)“三委班子”成员。专项整治工作由6位副县级牵头领导、7家主责单位和95家责任单位,按照35项整治措施和每项整治工作的整治内容、工作时限开展。

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各乡镇党委、县级各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牵头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切实加强领导,主责单位要担负起牵头责任,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魏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