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委印发《大理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
整治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机构领导人员,县市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每项整治工作都明确细化了整治内容、责任领导、牵头和协办部门、工作时限及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并作为今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列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总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大理州纪委、州监察局举报电话:0872-231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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