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执行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5-03-02 16:52:34   来源:云南省纪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要靠健全科学、严密、管用的制度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来保障。各级党委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落实制度的执行力上,努力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法律、纪律和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一、各级党委必须营造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的政治生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引领者

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分析一些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腐败分子自身的主观因素是主要的、根本的,但是与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打折扣、不严格也不无关系。一些地方出现的腐败窝案问题,更是暴露出制度执行上的薄弱环节。因此,各级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就必须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一种依纪依规管党治党的政治生态,从而在本地区、本单位起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引领作用。一是要见微知著,抓早抓小。人民群众反映,“老虎离我们太远,而苍蝇每天扑面。”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从具体事抓起,从小苗头抓起,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做到露头就打、一抓到底,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迁就。二是要长期作战,持之以恒。许多领导干部都有这样的深切感受,一种良好风气形成需要三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一种歪风邪气的蔓延,差不多只需要三五天的时间,而歪风邪气一旦形成气候,要去纠正和克服,则又需要拿出更大的功夫才能初见成效。这就告诉我们,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作风建设,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必须坚持持久战的思想,作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常、细、长”,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严防时紧时松,严防等待观望,更不能采用那种运动式、突击式的办法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地抓党的作风建设。三是要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建设坚强有力的党,务必从严。各级党委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法纪观念,充分认识到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基本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公仆意识,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克服特权思想,严守党的纪律,既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约束, 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加快推进民主政治、依纪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

二、各级党委必须倡导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的浓厚氛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者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的署名文章中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强化依纪依规管党治党,首要的就是要强调遵守党章。一是要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大力培养和倡导法治思维,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党要善于通过全面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将党的建议、决策和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行动。党作为国家和人民的领导力量,不能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工作、开展活动。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当前,在各种考验和挑战日益增多的现实面前,必须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的执行和落实,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健全违反党章的惩戒机制。要加强对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党纪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和指出,对严重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惩戒。要建立健全党章权威性保障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各级党委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最科学、最合理和最有效的制度。我们党是靠民主集中制组织和发展起来的,也要靠这个制度来保证党的正确领导、科学决策,保证党的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平等意识。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当前,要注意一种现象,党内同志之间的批评相对少了,而表扬相对较多。特别是一些同志自觉不自觉地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个别部门或单位甚至把社会上的一些所谓“老板”、“老大”等庸俗化的称谓也渗透到党内。这些现象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各级党委要带头倡导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靠得住、为民服务本领高、勤政务实敢担当、清正廉洁有正气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二是强化民主意识。坚持和发扬党内民主,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前提,没有民主的集中,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专制作风。分析、总结一些反面典型出问题的原因,往往都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听不进其他同志的意见,本质就是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和落实上出了问题。因此,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防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决定重大问题。这既是组织需要,也是对个人负责。要不断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深入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担当意识。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的干部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亮剑,面对腐败行为敢于坚决斗争。工作中,要防止强化分工负责而脱离党的集体领导,也要防止强调集体领导而对具体工作无人负责。要大力倡导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坚决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的官僚主义,对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也要注意防止强调集体负责而不严肃追究个人责任的问题发生,努力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形成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四、各级党委必须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大潮面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制度的创新和落实,应当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据统计,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经济案件中受贿案件所占比例逐年上升,个别地方甚至高达80%。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是抑制和消除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是强化源头治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深化行政制度改革的领导,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牢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一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下决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把行政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并逐步将工作重点由核准制转变为备案制、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监督。切实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全部下放给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列出政腐及其部门的权力清单,不断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使权力的行为,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坚持“非禁即入原则”,为各类投资者营造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更大的经济活力。三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重点转到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的转变、无限权力向有限权力的转变,坚决铲除滋生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土壤。

五、各级党委必须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

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决定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各级党委要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让制度约束权力,让权力依法、依纪、依规、依照制度行使,确保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二是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诸如严重的官僚主义、行风不正、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奢侈浪费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规案件,坚持“零容忍”,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麻木不仁的问题,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切实做到严肃查处,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有贪必惩、有腐必肃。三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为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办案提供坚强保障。要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巡视工作,不遮遮掩掩,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州党委要求落到实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和执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铁军,加强党委领导,协调解决问题,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撑腰壮胆、创造条件。(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