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要突出主业 铁面执纪

发布时间:2015-01-04 09:2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为了改变以往纪检监察工作从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加强针对反映问题的专项检查,不再参与对监督对象工作的常规性检查,减少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当人家的“挡箭牌”、“稻草人”的现象。落实“三转”要求,重在深刻领会“三转”的精神实质,树立突出主业理念、双重领导和执纪监督的意识,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改进方法、铁面执纪。

转职能,必须更新观念,关键是理清职责,聚焦主业。做好减法,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根本上解决“种别人田”的问题;做好加法,握指成拳,凝心聚力,从根本上解决“荒自己地”的问题;做好乘法,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使纪检监察力量倍增。首先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政府是政风的责任主体、部门是行风的责任主体)。为了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还必须出实招,强势推动。要通过实行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等具体制度,使得上级纪委听取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听取部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专项述职等成为常态化,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其次是回归主业。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其三是优化内部结构。要以“查办案件”为主,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发现、查处、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的体制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架起“高压线”,通上“高压电”,打造 “铁笼子” 、拧紧“水龙头”,建好“隔离带”。牢固树立查案是履职、不查案是失职的理念,坚决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贪污贿赂、徇私枉法、态度蛮横、横行霸道、与民争利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转方式,必须创新思路,关键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方式一定要紧扣有效管用,不摆花架子,从小处着手,真正解决问题见到实效。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要求,转换角色定位,转变监督方式。一是不缺位。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厘清党委、政府、纪委和其他部门在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对应职责,集中精力把查办案件和预防腐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全力突破重点。二是不错位。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党委、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监督上来,将纪委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精力集中到反腐倡廉建设上来。三是不越位。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的要求,对纠风治乱、党务公开、农村“三资”监管等工作,统筹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减轻纪委负担,发挥部门职能,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转作风,必须树新形象,关键是自身过硬。改进作风,就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以“正”为准则,努力打造一支服务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正”是为人之本、从政之基,具体体现为正心、正业、正品。一是正心,即为民履职尽责。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坚决打击和遏制与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相违背的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积极构建群众利益维护机制,注重从源头入手、从维权入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民履好职、执好纪。二是正业,即强化务实作风。干工作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日事日毕,争分夺秒、雷厉风行。凡是定下来的事,就要立即动手,不优柔寡断;凡是部署的事,就要咬住不放,不犹豫不决;凡是上手的事,就要一抓到底,不半途而废。三是正品,即带头廉洁自律。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还靠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如果自我要求不严、腰杆不硬,惩治腐败就难有底气。只有始终坚守“三严三实”标准,从严要求自己,才有资格约束和监督别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唱黑脸,不当老好人,敢于讲原则,不怕得罪人,刚正不阿、铁面执纪,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