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五措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5-19 09:08:38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采取“五个倒逼”的有力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压紧夯实。

以定期问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该县定期召开专题县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研究主体责任推进情况,听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随机点名质询提问,跟踪问效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就存在问题现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党委(党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责成写出书面检查,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并在下一季度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制执行。该县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2个由于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制单位,严肃按照党纪政纪追究了当事人的责任,两个单位在当年责任制考核中分别被评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等次,处理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责成两个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取消了两个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

以职能职责公开倒逼权力规范运行。该县持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共编制职权目录1873个,绘制《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455个、《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564个,查找风险职权1876项,查找风险点4135个,通过公开栏、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全县人民群众公开公示,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的权力运行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今年以来,该县在总结2014年在3个村(居)委会开展村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77个村(居)委会全面开展村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至此,县、乡、村职能职责公开率达到100%全覆盖,各级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制约。

以明察暗访倒逼干部作风转变。该县制定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投入经费1万余元,配置了3套明察暗访专用设备,提升了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的技术水平。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去年以来,先后12次组织暗访组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工作作风、清廉过节、公车私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暗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1件,下发通报4期,处理违纪违规人员51人,其中问责18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和警醒。

以创新考核机制倒逼日常工作落实。为解决原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重考核轻落实、年底突击赶材料和年终考核“一锤定音”、“高分低能”问题,该县重新修定了考核办法,建立动态考核机制,确定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分别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30%、50%,除年终考核由县委常委分别带队进行外,季度、半年考核程序从简,由纪工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一并进行考核。截至4月底,1季度考核工作已由6个纪工委与纪律作风督查结合交叉完成考核,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