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向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建设“亮剑”

发布时间:2015-03-05 10:18:06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宜良县为加强驻宜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建设,出台了《宜良县省市垂直管理单位作风评议办法》,针对驻宜的27家省、市垂管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评议采取日常量化考评与问卷测评相结合,以百分制进行计分。

《办法》规定:评议的单位按照社会服务功能进行分类排名,评议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通过阳光政务网和“宜良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评议排名后3位的,将责成作书面整改报告,并报送县评议办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措施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排名连续两年后3位的,整改目标和措施将由单位主要领导在宜良电视台作公开承诺,县评议办函告其上级主管机关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理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连续三年排名后3位的,由县评议办函告其上级主管机关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理领导进行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