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事调整、机构设置、表彰奖励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
三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是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此外,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发布的不涉及党的制度建设的文件,不属于报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