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4-11-24 11:24:34   来源:云南省纪委

《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刑罚当罚性。其中,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的存在根据;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当罚性则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