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退休领导干部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怎样进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4-10-13 14:58:32   来源:云南省纪委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可能受到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退休的公务员不再给予行政处分。而组织处理中的调整职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对退休的领导干部也不再适用。因此,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但已经退休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是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