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维光: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发布时间:2014-06-14 01:34: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6月13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同志在省委接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现场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召开了接访工作座谈会。

辛维光同志分别接待了来自曲靖、红河、德宏、大理等州市的5批上访群众。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检举控告问题,辛维光同志现场交办相关州市纪委,要求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抓监督、抓协调、抓执纪、抓问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开展调查,要联系好、了解好、帮助好、服务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在召开接访工作座谈会时,辛维光同志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六点要求。第一,心里要装着群众。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窗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方阵”和“前沿阵地”,通过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二,接访要形成长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把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长效化、制度化,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第三,问题要切实解决。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听意见、找病灶、开药方,更要抓督促、抓落实、见疗效,切实纠正屡禁不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第四,政策要正确把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防止问题积累成堆,防止矛盾层层上交。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的规定,属于涉法涉诉的信访,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向政法机关表达诉求,要讲清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的政策,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第五,渠道要不断畅通。在定点接访的同时,要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继续紧扣执纪监督职责,健全完善“五级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责任,坚持“三定、三联、三督”,定人、定时、定责,联动、联片、联办,督促、督查、督办,更加有效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第六,主业要更加突出。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定位,处理好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关系,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更加科学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省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