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三严”“三建”促干部廉洁监督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09-18 09:30:54   来源: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富明县严格教育干部,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组织全县在职县级领导干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人、财、物及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层领导干部共计70余人到海埂会堂参观 “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览;组织全县23个单位772名干部职工到云南省警示教育基地、富民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县400多名科级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听取了省纪委领导所作关于“ 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暨作风建设 ”的专题讲座。县纪委结合今年以来查办的违纪案件,对全县71家单位的4500余名干部职工全面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并以机关教育实践活动3期墙体专栏、28块廉政格言警句、1幅移动廉政漫画展板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制作了3期共计31幅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视屏,通过机关、公共场所设置的LED视屏面向全县播出,在警示严防“节日病”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面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各界人士征集廉政文化作品共计170件,评选展出优秀作品87幅,在全县营造“处处宣廉、时时倡廉、人人促廉”的浓厚氛围。严格监督干部,构建“不能腐”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对当地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以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组成明察暗访组对“节日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共检查了283辆公车,26个防火卡点和 12个公墓、大型坟山,对县城周边的25家餐馆、酒店、农家乐等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对全县13个基层党(工)委及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6个县级部门的开展了重点工作专项巡查,把收集到的31条意见建议,形成的6条巡查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三是在全县开展经费预算和开支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县上组成5个检查组对县级部门中资金流量大、审批权比较集中的10个县级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及时纠正整改,对发现个别单位有组织职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过节费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四是组织县级单位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及需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情况,向县纪委全会、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廉并接受现场评议。严格执纪问责,构建“不敢腐”的威慑机制。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大对信访举报线索的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研判, 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理问题和源头预防问题机制;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工作思路,坚决查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40件,立案查处28件;处分违纪人员2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 人,其他人员1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7.38万元。在下步工作中,还要着力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违规行为的纠正、查处、追责,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