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通报批评3起违规违纪问题

发布时间:2014-11-12 14:47:4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对3起违规借用、租用社会车辆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违规单位归还所借用、租用的社会车辆。

经调查核实,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下属的茶叶技术服务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甘蔗技术推广站等3个中心(站),借用和租用勐海某茶厂、西双版纳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勐海茶叶经销商彭某某等企业或个人的车辆进行使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勐海县公务车管理有关规定。为肃歪风扬正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勐海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上述3个中心(站)的主要负责人陈某某、萧某某、旗某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勐海县公务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的职责。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规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名目借用、占用、租用企业以及个人的钱物,要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强化权力合规运行,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利。全县各乡镇(农场)、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