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1 16:07:4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手段,在整个纪检监察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八大”以来,执法监察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广,执法监察已经成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监督职能与有力的手段。新的形势下如何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要求,因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各级职能部门高效运转,是纪检监察部门当前亟待研究的课题。

执法监察的概念

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党的组织、党员个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纠处、惩戒的活动。其目的是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同时促进监督对象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廉洁奉公,勤政高效地工作。

执法监察的地位和作用

1、执法监察是纪检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又是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它能够充分体现和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势,能够紧密地贴近监督对象,对其行为的内容、程序和结果等各种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

2、执法监察工作可以主动出击,超前防范,同步跟踪实行监督检查,这样就能够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命令、决定的贯彻执行,能够保证党和政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的正确实施,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

3、执法监察工作能够依法对监察对象的执法和守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其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正确积极地履行职能。

4、执法监察能够深入到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活动的全过程及一些重要的环节中,实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广泛地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所以执法监察是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5、执法监察还可以发现和揭露党政机关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宏观调控、监督、协调和服务,正确履行党政机关职能。

开展执法监察的基本要求

1、执法监察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具体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工作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监察工作的一条原则。

2、执法监察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内容上,要以党委、政府最关注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主;在对象上,以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为主;在范围上,以矛盾突出、问题较多、工作难度较大的地方或部门、单位为主。

3、执法监察要明确适用范围。要划清执法监察与专项检查的界限,国家机关的执法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

4、执法监察要搞好协调配合。一是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二是纪检监察内部的分工和协调配合。

5、执法监察要发挥整体效能。要把检查与查办案件结合,与纠正违纪问题结合,与表彰先进结合,与改进工作结合。

执法监察的基本形式

执法监察的形式:基本方式和承办形式

1、执法监察的基本方式

⑴综合检查。指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有计划地对被监督对象的执法情况进行的全方位检查。

⑵专项检查。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本级党委、政府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或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对一定时期或阶段的某一专门工作或专项问题进行的集中检查。

⑶常规检查。指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监督对象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某项决定或某项规定情况进行的经常性检查。

⑷跟踪检查。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委和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或措施,在执行实施中的各个阶段、每个环节、逐个项目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⑸特殊检查。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的批示,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等所进行的个别检查。

2、执法监察的承办形式

⑴独立式。指由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展开的执法监察。

⑵主办式。指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执法监察。

⑶联合式。指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其他监督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共同组织力量承办的执法监察。

⑷参与式。指由党委、政府牵头或以其他部门为主,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参加的执法监察。

当前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最近几年,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执法监察工作方法思路创新不够。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调整与创新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县当前新形势与任务的要求,未能更好地把握执法监察的工作重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未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近年来,开展的执法监察工作存在涉及领域宽,事项繁多,工作重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针对性不强,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未能充分地发挥执法监察的优势。

2、执法监察工作手段创新不足。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单一化、程序化,普遍存在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或抽查、整改等几个阶段机械模式进行,对新形势下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的思路研究不够。

3、执法监察工作综合效力不高。执法监察工作不是一般的工作检查,而是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法纪教育、建章立制的有机结合。影响执法监察工作综合效力的问题:一是重察不重改。开展执法监察时,对已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提出较少,有的问题甚至整改不到位,也没有及时跟踪落实,结果失去了执法监察的严肃性。二是重纠不重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没有按照预防、制度建设和治本的要求,对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等从制度化方面给予规范,没有真正使执法监察的成果得到全面巩固。三是重查不重处。监督检查中,办案的意识不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还不深入,没有发挥惩处形成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4、执法监察工作形成合力不强,存在着与部门执法频繁、执法资源分散的现象。很多时候执法监察虽然采取汇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的方式,但没有真正实现多部门多项目一次执法的效果;对社会各界力量的调动也被忽视,未能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察作用。

现阶段如何加强执法监察

十八大以来,剑川县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战略,通过强化节能减排,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工业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形成以矿冶、建筑建材、能源、木器木雕、生物资源开发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五大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全县经济社会取得了喜人的跨越发展,全县生产总值达23.3亿元。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县经济总量偏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不优;二是支柱产业单一,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农业比重大,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难度大;三是大项目少,重大项目接续不足,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亟需提升,开工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项目融资举步维艰,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四是社会矛盾凸显等一系列影响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县上下需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克难奋进,认真加以解决。纪检监察部门也应该不断转变职能,创造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全县各级职能部门高效运转,推动当前存在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1、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⑴不断扩大执法监察视野,选准监察重点。执法监察工作涉及到各个领域的各个方面,要求我们视野要不断扩大,要将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中心工作和管理活动都纳入我们监察视野之中,积极主动地把执法监察工作渗透于其中,拓宽监察领域,丰富监察内容。在不断扩大监察视野的同时,要选准执法监察重点:

一是围绕县委、政府中心任务实施执法监察。要坚持从工作全局出发,正确把握执法监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特别要紧贴经济发展任务。结合县委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违纪行为和阻碍党的决策、决定、决议执行的行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实施执法监察。要对专项资金、行政审批和建设领域等管钱、管物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

三是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进行执法监察的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好、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宽监督渠道,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执法监察方法。

一是要善于将执法监察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其他相关工作中去,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纠正和处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高效快捷的办公服务,不断加大标本兼治力度,推动源头治理工作不断进一步深入。

二是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的执法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独立机制,监察部门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监察时能主动提前介入,相对独立地行使权力、查处问题;建立参与机制,在开展工作时吸纳有关上级对口部门专家参与,弥补监察人员对某些监察项目专业知识的欠缺;建立公开机制,对被监察对象及其监察项目,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畅通“五级联动”信访投诉机制,受理社会各界投诉。

⑶完善监察制度,建强执法监察队伍。执法监察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而且在制度建设上需不断创新。

一是要以“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为抓手,推进机关和部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如监察工作奖惩办法、监察工作成果核定办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使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开展执法监察提供法规依据。

三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不仅要有制度保证,而且要有人才保证。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察队伍,就要强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要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做到不仅熟悉政治、法律法规,而且懂经济、懂管理,并能掌握和运用现代新科技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2、执法监察工作者要努力提高三种能力

⑴加强学习,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按照新体制条件下执法监察干部队伍的水准,不断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潜心构筑“无处不学”和“工作学习化”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性人才。

⑵勇于探索,提高创新实践的能力。按照新机制条件下执法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注重打造执法工作的创新实践平台,激励纪检干部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创新实践。要坚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把创新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

⑶抓住关键,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注重体现纪检组织的监督属性,注重强化执法监察的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借鉴先进纪检组织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的成功经验,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长效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真正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应遵循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方面的作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执法监察工作规律,改进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行政监察新机制,形成与其他监督形式相互补充的有效机制,促使执法监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