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党务公开工作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10-15 09:49:28   来源:大理州纪委

做好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对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升剑川县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剑川县纪委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全县开展党务公开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开展党务公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了初步的探索,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党务公开在剑川的实践

剑川县共有11个基层党委和3个党工委,其中8个乡镇党委、3个机关企事业党委、1个机关工委,2个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有72个党总支部、470个党支部、24个党组。近年来,剑川县按照“四公开”原则,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透明度,尤其是2013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党务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取得了丰硕成果。

界定内容,公开全面真实。剑川县根据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认真审定党务公开具体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在适当的范围内最大限度进行公开。一是在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总)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包括“三重一大”研究决定和落实情况,党委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事关本地区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情况。二是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文明建设情况,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党课教育开展情况。三是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党委换届选举、党代表推行情况和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四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五是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突出惩防体系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定期公开党务291次,党内民主得到发展。

创新形式,公开灵活多样。充分利用多方载体,注重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一是设立党务公开专栏。二是部分乡镇党委在为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电子显示屏,通过滚动播放相关政策,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各窗口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三是通过电视媒体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党内全局性工作等重要事项。四是网站公开。通过党建网、纪检监察网、剑川宣传网,搭建党组织和公众快速交流、顺畅沟通的平台,切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透明度。五是利用文件、会议公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的形式公开,以此推动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规范程序,公开严谨规范。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公开内容先经保密审查并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各村党(总)支部公开内容先征求支委班子成员意见。在剑川县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由各责任单位按报批程序严格审核批准后提交县网管中心公开。公开顺序先党内后党外,公开期间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明确时限,公开及时有效。一是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如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二是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三是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如干部选拔任用、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对于更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党务公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虽然剑川县在党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去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党务公开是“务虚”工作,工作主动性不强,流于形式,这些思想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整合不充分。资源整合不足,没有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未能充分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和载体资源,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充分,公开效果有差距。

形式不丰富。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务公开越来越关注,对党务公开工作标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制度不健全。深层次推进难度大,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党务公开工作要深入推进,必然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公开不充分,难度大。

党务公开创新与探索

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了科学部署。《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实践证明,实行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前提,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利于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利于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政府,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源头治腐提供制度保证;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党务公开凸显的新情况、新问题,就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要形成党务公开的思想共识。

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方针。要从党的执政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行使及公民权利保障的关系上来加深对党务公开的认识,把党务公开视为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是执政党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职责。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不断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把“关键在于教育群众”的思想转变为“关键在于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勇于亮丑,敢于揭短,接受群众监督,坚定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推进党务公开,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观点。推进党务公开,不仅让党员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在党内营造平等对话、民主决策的环境,而且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评议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的表现,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由原来仅仅依靠党员和党组织自身建设,变成了既依靠党员和党组织,同时还依靠广大群众,把群众的参与引入党的自身建设,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添新力量,打开新思路,扩大党的建设的群众基础。

推进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在阳光下运行。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公开意识,努力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党务工作神秘论”、“内外有别”的思想束缚,增强开放、公开、民主的思想观念,真正形成推进党务公开的思想共识,切实尊重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营造“上下结合,共同推进”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要构建资源共享协调并进的运行模式。

坚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要善于吸收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益经验,整合公开资源,借助有效渠道,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进行统筹考虑,既要充分利用各项公开的软硬件设施,又要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以达到协调运转、互相促进的效果,保证公开的经常性。

坚持反映民意、维护公正。党务公开也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把加强组织领导和依靠党员、群众结合起来,更好地提升党务公开的工作水平,通过党务公开这个有效载体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协调和整合多元利益需求,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更具有包容性,更加理性、文明,使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重心下移、内外互动。深化党务公开,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实现监督主体的重心下移。要以党务公开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动和贯穿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村(居)务、厂务、校务公开,将过去自上而下的监督变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建立党务公开群众评估体系,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党务公开与党员群众沟通互动。要注重党员群众监督结果的运用,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把群众的意见建议、愿望进一步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要持续推进县委权利公开。

研究实行“三会开放”的制度模式,即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在对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决策时,邀请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列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化的决策模式,赋予决策体制外的党员群众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规范权力清单。由于缺乏统一的规章制度对县委权力进行界定,县委究竟有多少权力,似乎没有人能够说清楚。持续推进县委权力公开,就要厘清权责,编制完善“权力清单”,包括收集反映基层群众对县委工作的意见,对权力划分和规范,使各项职权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楚。明确“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决策参与人、决策程序、决策公开。

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由各级党委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等党委工作部门在党务公开中负有重要职责,要密切配合,相互联动,整体推进。

健全考评机制。为确保强化党务公开的有效推进,应当将党务公开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通过量化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完善党员群众意见反馈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评议作用,使党务公开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运行。党务公开的程度、效率和质量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绝不能离开群众监督和相应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