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方在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期间,因监管不力,致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门诊费28.71万元被该院会计陈文艳挪用至今未还,造成公共资金重大损失。近日,何有方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怒江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