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昭通市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方式方法,确保检查考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委领导,突显主责。市委召开市委第52次常委会议,对2014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刘建华亲自审定《昭通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印发。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实地进行检查考核,同时担任市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向检查考核组汇报工作,自觉在检查考核汇报会上述廉。
纪委牵头,周密组织。按照市委安排,市纪委早安排、早部署,于今年8月就制定印发了《昭通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先后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筹备协调、动员培训、安排部署;从市、县纪委抽调名精干力量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市纪委常委、纪委委员和有关部门正处级负责人任组长;严格程序步骤,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全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地检查考核工作已于12月15日开始,预计12月26日完成。
探索实践,改进方式。首先,实行单列专项检查考核,充分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以确保检查考核深入细致见实效;其次,实行全覆盖实地检查考核,对应检查考核的72个市直单位和11个县区全部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第三,实行检查考核对象全述廉,所有被检查考核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均在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其他班子成员作书面述廉,且述廉报告均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现场进行民主测评;第四,实行日常监管和年终检查相结合,注重发挥市纪委机关各室(办)和派出纪工委的“话语权”,由其紧扣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提供相关单位的加扣分依据,以弥补实地检查考核难以了解定量项目的不足。
量化考核,科学定性。一方面,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检查考核紧紧围绕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和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订立了17项具体内容,并进行了百分制量化,有效保证了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结合考核内容得分、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得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廉民主测评得分的情况进行定性,提高了检查考核等次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检查考核结果以市委文件下发通报,并在市级媒体公开发布。对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单位,市委专门安排50万元进行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评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以上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同时,责令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并适时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