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六个专项整治向作风之弊开刀

发布时间:2014-10-05 13:18:47   来源:怒江州纪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兰坪县委闻风而动,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按照州纪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县纪委牵头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积弊已久、屡犯屡改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刀,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力促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让群众看到了县委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的决心,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加强监督,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占地建房和参与矿产资源开发专项整治

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地建房和参与矿产资源开发,通过宣传动员、清理登记、调查核实和问题处理四个阶段进行,截至目前,共有93个单位参与自查自纠,共发现城区范围违法违规占地建房6户,公职人员参与矿产资源开发1人。经过整治,坚决遏制了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占地建房和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破坏正常市场经济建设秩序的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机关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

上下联动,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庸懒散奢骄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难、卡、要”等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上下联动,多部门、多轮次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大吃大喝等方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派出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请休假制度情况、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执行公务接待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方面:先后派出10个工作组80人次,多次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核查、随机走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对7个单位的20名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给予党政纪处分,对2个单位2名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建议单位给予警告处分,对2个单位6名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通报并诫勉谈话。

在公务用车专项督查方面:共派出8个工作组20人次,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五一期间6个部门(单位)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节假日期间没有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封存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公车私用的1名个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在会纪会风督查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会纪会风督查组,对全县性会议会纪会风进行督查。实行会议签到制,重点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替会;开会时打瞌睡或玩手机,交头接耳讲小话,随意走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会纪会风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并将通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对全县性会议35场次进行了督查,共对8个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单位和2名违反会纪会风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全县通报。

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督查方面:对山庄、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在娱乐场所消费的行为,利用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短信形式进行提醒,在重要节点及节假日前夕下发文件进行提醒。

通过公职人员庸懒散奢骄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各级各部门制度建设,督促各单位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严明纪律,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

围绕“回得来、有任务、起作用”的目标,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存在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任务安排不具体,组织部门管不来、所在单位管不了、现任领导不好管,摆老资格、心理失衡,在职不在岗,拿着工资不上班,干与不干一个样,常年缺勤考核照常合格等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和多次核实,共清理出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72人。其中因病不能正常上班拟作提前退休或办理病休(假)处理53人、长期不上班拟作辞退处理3人、长期借掉拟作回原单位上班或完善调动手续14人、与单位签订协议长期不上班拟责成单位终止协议回单位上班2人。

通过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促进财政供养人员在其位思其职,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形成推动全县党风政风行风不断好转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树立起全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划定红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矿产开发、干部任用专项整治

制定出台兰坪县“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集中调整了工作职能,成立了“三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违法占地和土地使用、矿产开发整治工作组、干部任用整治工作组、督查工作组四个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动员部署阶段的基础上,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分别设立三个专项整治办公室,通过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开展了多轮次的整治监督检查和调查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2次,涉及项目28个,其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11个,纠正9个问题,下发整改意见要求整改3个问题。在干部任用整治排查方面,经工作组详细摸底,从总数上看,县科级领导干部在编人数未超过总编制数。从开展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严格按省、州委组织部的要求,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方面,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对啦井镇挂登矿山实行“三撤出一拆除”,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矿山开发整顿关闭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发矿产资源行为。

通过系列措施,深入整治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使用、矿产开发、干部任用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了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土地使用、干部任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净化了社会风气。

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挤占、挪用和利用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强农惠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县委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的通知》,针对农村医疗合作、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金等资金,针对部分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低;部分乡镇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薄弱,对强农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不按制度规定流程办理业务,有不正当的企图;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存在程序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的情况;对发现的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不及时;未建立有效管用的资金监管制度的问题提出了立行立改意见,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

通过整治,完善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提高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机制,深入开展对“三公”经费支出过大、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的专项整治

针对对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过大、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强化监督;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任务审批,严肃外事纪律;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行为;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活动方面管理规定,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通过明察暗访、随机督查、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系列措施,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县直部门公务接待费支46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9.24万元,降低44%;会议经费支出18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6万元,降低37.2%;公务用车经费911.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2.92万元,降低22.4%;庆典、节庆经费支出4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3万元,降低30.2%。全县上下形成了反对浪费、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遏制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有效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明显转变。(和树芳 李韩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