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2014-06-23 11:10: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实现派出机构监督管理全覆盖,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实现每年轮训一遍的目标;突出查办案件、履职成效两项考核;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零违纪;……。近年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以发展的理念、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铁的纪律,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更优一层、业务更精一层、作风更硬一层、素质更强一层,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两个全覆盖,建“强”队伍。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2009年突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各部门全覆盖。2010年突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5县市纪委、监察局新增行政编制28名,州及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公用经费参照当地政法机关最高预算标准核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2011年突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纪委常委会、书记、局长办公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2年突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办案经费全部纳入县市、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健全乡镇纪检组织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按制度办事。2013年突出主业加大监督主体能力建设,成立州巡视联络办和州、县预防腐败局,增加州、县编制47人;25名州派出纪工委领导干部实行内部轮岗交流,激发纪工委的干事活力;聘任3144名村委会、村民小组纪检信访联络员,加大培训、指导,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理群众诉求的条件,做到有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流程、有工作职责、有台账、有补助、有奖惩,保障纪检信访联络员“履新”。通过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实现州、县(市)、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纪检监察组织纵向和派出机构横向监督的“两个全覆盖”。

两种方式,练“精”业务。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提升素质、练就本领的重要工作,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委托培训、选送培训、自办培训班和跟班学习、顶岗锻炼、办案练兵相结合的两种方式,大规模培训锻炼干部。2010年以来,州纪委、监察局从全州选派了135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及省纪委、监察厅举办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每年坚持自办培训班,采取集中面授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中央纪委、省纪委等有关专家、领导到德宏授课,实现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轮训一遍的目标。选派了5名年轻干部到省纪委机关跟班学习,选调了23名基层年轻干部到州纪委机关跟班学习和顶岗锻炼,98名基层干部通过参与州纪委办案得到实践“练兵”。

两项考评,“亮”出成绩。突出主业,实行自办案件情况月通报、年度考评制度,对案件总量、升降幅度、移送司法机关情况等数据逐月通报,对案件下滑的,约谈县(市)纪委书记,对案件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考评,排位通报,兑现奖惩,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2013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结案数、给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7.5 %51.9 %11.7 %。突出履职成效,用数据、实绩说话,实行派出纪工委书记、各室负责人向州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制度,现场接受州纪委常委质询评议,对量化考核不合格等次的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考评为不合格的,进行组织处理。通过两项考核突出主业、管住干部、亮出成绩。

两个为主,“树”好形象。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县市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州纪委会同州委组织部为主。制定《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合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分两次向全州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到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对拟调入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严格考察程序,扩大征求范围,注重工作实绩。2013年,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交流干部68人。健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关于改进和规范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公务活动的若干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零违纪。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严格执纪、清正廉洁,树起了良好形象。